
一项执行了32年的税收优惠,9月1日起正式终止。外籍股东从中国公司拿到的分红,不再免税,统一按20%缴个税。这不是孤立事件——清理税收优惠,才刚刚开始。
9月1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),明确:自2026年9月1日起,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,按照"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"缴纳个人所得税,适用20%税率。同时废止了财税字〔1994〕20号文件中对应的免税条款——这项执行了32年的"外籍股东分红免税"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。
公告同步明确了两个操作细节:
一是企业代扣代缴。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,应当代扣代缴税款,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。
二是个人兜底责任。企业没有扣缴的,取得股息红利的外籍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缴纳税款;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,按期缴纳。
一句话概括:从9月1日起,外籍股东和中国股东拿分红,规则完全一样了——都是20%。
🔑 信号一:内外资税负,正式"一碗水端平"
过去32年,中国投资者分红要按20%缴个税,外籍股东却免税——同一家公司,两类股东两种待遇。现在规则统一了:无论国籍,从中国公司拿到的分红,都是20%。这是税制公平的直接落地,也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具体一步。
🔑 信号二:对外籍股东实际税负影响有限,但纳税地点变了
专家解释得很清楚:欧美主要国家实行居民个人全球所得征税制度,外籍个人在中国拿到的分红,即使中国免税,回母国也要补缴。之前是"中国让利、母国收税";现在中国先征20%,这笔税款可以抵免其在母国应缴的税款,总税负不增加,但税收权益从母国回到了中国。这也是为什么财政部说"实际税负不会增加"。
🔑 信号三:"假外资"套利通道被堵死
这些年有个灰色玩法:内资企业先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(比如引入外籍个人股东),再大规模分红、转移资产,套享免税优惠。公告一出,这条路彻底断了。想靠"换个股东身份"免税,以后行不通了。这正是官方点名要堵的税收漏洞。
🔑 信号四:税收优惠清理,正式提速
注意这个节奏:8月31日国常会原则通过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(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入法、"以数治税"),9月1日就落地了外籍股息红利免税取消。"规范税收优惠政策"不是口号,而是一轮接一轮的具体动作。历史遗留的"优惠红利",正在一项项被清理。
💡 对老板来说,这条政策最直接的落点有两个:一是企业有外籍股东(含港澳台)的,扣缴义务在企业身上,别不当回事;二是"税收优惠时代"正在收窄,过去靠特殊身份、特殊架构省下的税,未来都要重新算账。
打开股东名册,看看有没有外籍个人股东(含港澳台居民)。有的话,从9月1日起的分红,企业就要代扣代缴20%个税,次月15日内申报——扣缴义务人是你公司,不是股东本人。漏扣漏缴,责任在企业,别把风险留给法人代表。
9月1日前已作分红决议、尚未支付的款项怎么衔接,建议尽快找专业财税人员,结合会计确认时点逐笔梳理。同时把未来分红节奏提前规划,税负摆在明面上算,而不是等税务稽查来"算总账"。
过去为了"免税"搭的外资架构、代持安排,现在失去了税收意义,反而带来合规成本和披露风险。建议趁政策调整窗口重新审视:是外资变内资、调整持股主体、还是通过境外公司分红——每一种选择的税务后果和合规成本,都要重新测算。
每次税收政策调整,都是骗子活跃期。"有渠道帮你继续免税""内部名额规避新规"——都是话术。税收政策全国统一,没有"内部通道"。真要做税务安排,认准持证专业人士,钱和风险都别交到中介手里。
💡 32年免税政策说停就停,说明"税收优惠清理"正在加速。过去的红利不在了,但规则也变简单了:内外资同税、数据透明、执法统一。把架构捋顺、把义务尽到、把账算明——税务筹划、财税合规、架构体检,找阿梁。
32年免税时代结束,税收优惠清理才刚刚开始。有外籍股东的老板,先检查企业的代扣代缴义务和分红安排;想动股权架构的,先把合规账算清——税务筹划、财税合规、架构体检,找阿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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